紅網長沙4月27日訊(時刻新聞記者 鄭濤 通訊員 禹愛民)4月26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在中南大學法學院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蘇州九牧管業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蘇州九牧”)、益陽市朝陽金太陽建材店(簡稱“益陽金太陽”與被上訴人九牧廚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九牧廚衛”)、九牧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九牧集團”)侵犯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2015年7月6日,原告九牧集團和九牧廚衛以被告蘇州九牧、益陽金太陽共同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共同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1000萬元。蘇州九牧在一審答辯期內向長沙中院提出管轄異議,管轄異議被長沙中院裁定駁回。
2017年1月11日,長沙中院對原告九牧廚衛、原告九牧集團與被告蘇州九牧、被告益陽金太陽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蘇州九牧立即停止在網頁、PPR熱水管、三通、彎頭等管件商品上及其他經營活動中突出使用“九牧”“九牧管業”和“蘇州九牧管業”標識以及含有“九牧”字樣的企業名稱;被告益陽金太陽(經營者王雙勝)立即停止在門框、門、名片、銷售單上及其他經營活動中突出使用“九牧管業”標識;被告蘇州九牧賠償原告九牧廚衛因商標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200萬元;被告蘇州九牧賠償原告九牧廚衛股份有限公司和九牧集團有限公司因不正當競爭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200萬元;被告益陽金太陽賠償原告九牧廚衛因商標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5萬元。
兩被告對一審判決不服,于2017年4月10日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長中民五初字第01137號民事判決書,并判令駁回原審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二審庭審中,雙方圍繞“被上訴人九牧集團是否有訴訟主體資格”“兩上訴人在本案中的行為是否構成商標侵權”、上訴人蘇州九牧使用其企業名稱的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一審確定的賠償金額是否有法律和事實依據”等爭議焦點進行了舉證質證和多輪庭審辯論。
法庭辯論結束后,雙方均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調解,法庭將在庭后主持調解,如調解不成,則擇期宣判。
部分湖南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中南大學法學院師生共計200余人參與庭審旁聽。將庭審現場搬進高校校園,是近年來湖南高院深入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校園”以及完善“雙千”計劃、加強院校交流的重要舉措之一。